新年伊始,这些新规可能会影响你的生活
2018年1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施行并影响我们的生活:全国开征环境保护税;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施行;《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法官法》等八部法律修改;“服役”近30年《标准化法》完成“大修”;公共图书馆这四类服务全免费;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央行调整车贷政策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及《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施行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实行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责任制,采取约谈方式解决污染问题,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
2018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鼓励保护市场竞争,加强互联网领域规制。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新的《标准化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公共图书馆法》正式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免费服务方面,提到了四类: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官法》、《检察官法》等八部法律将进行修改
2018年1月1日起,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修改。
★《导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导游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自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发布起施
2018年1月1日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新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颁布实施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实施。BIM标准获批。
★增值税发票代码增至12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调整到12位。